居家医学观察的管理对象为具有一定感染新冠病毒几率的风险人员,如:
1、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中特殊人群;
2、实施“7+7”的入境人员;
3、出院后的患者和解除隔离后的无症状感染者;
4、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无法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。
自己可根据个人情况判断属于哪一类居家隔离人员,如果存在误判的情况下,可以到社区或相关部门进行申诉,重新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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